透過打擊有罪不罰現象的行動保護和促進人權的最新原則
促進和保護人權
有罪不罰
獨立專家更新《打擊有罪不罰現象的一套原則》的報告,黛安‧奧倫特利徹 (Diane Orentlicher)*
附錄
透過打擊有罪不罰現象的行動保護和促進人權的最新原則
* 該報告是在截止日期之後提交的,以便考慮到所有答覆者的答覆以及 2004 年 11 月舉行的專家研討會的結果。
促進和保護人權
有罪不罰
獨立專家更新《打擊有罪不罰現象的一套原則》的報告,黛安‧奧倫特利徹 (Diane Orentlicher)*
附錄
透過打擊有罪不罰現象的行動保護和促進人權的最新原則
* 該報告是在截止日期之後提交的,以便考慮到所有答覆者的答覆以及 2004 年 11 月舉行的專家研討會的結果。
本报告根据安全理事会第 2171(2014)号决议编写。报告探讨了近年来当代冲突和预防形势的演变;概述了加强联合国预防工具和举措的持续努力,强调了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合作;并探讨了预防冲突的主要挑战和机遇。
秘书长应联合国大会要求(A/RES/65/283)制定了《联合国有效调解指南》。指南确定了调解过程中应考虑的一些关键基本要素:准备工作;同意;公正性;包容性;国家自主权;国际法和规范框架;调解工作的连贯性、协调性与互补性;以及高质量的和平协议。
大会第37/10号决议附件,即《关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马尼拉宣言》,重申了《宪章》规定的所有国家应当以和平方式解决其争端的原则,并列举了谈判、调解和斡旋等寻求和平解决的手段。
大会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了关于这一主题的案文,鼓励联合国及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继续发展其调解能力;在其工作中运用联合国有效调解指导;并通过会议、研讨会和讲习班提高对调解重要性的认识。在这方面,大会欢迎“地中海调解倡议”。大会鼓励妇女平等和充分参与所有论坛和所有级别的争端解决和冲突解决进程,鼓励秘书长继续任命妇女担任首席或牵头调解人及联合国赞助的和平进程团队成员。大会还请秘书长在大会第七十届会议上提交一份关于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调解方面的合作以及加强此种合作的可能方式的报告,并要求定期通报情况,以促进与会员国以及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更密切协商并提高透明度。